益陽市生態環境局沅江分局解讀《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0-10-22 14:44 信息來源:法制辦 作者:益陽市生態環境局沅江分局 瀏覽量:

      一、出臺背景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二、主要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湖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湘環辦〔20201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通告。

      三、主要內容

      一、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動機械”是裝配柴油發動機的工程機械和材料裝御機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機械類型:裝載機、推土機、挖掘機、打樁機、起重機、鏟車、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叉車、平地機、旋挖機、混凝土輸送泵、履帶吊車、履帶啟動車、空氣壓縮機、發電機組、樁工機械、鑿巖機械、堆高機等。

      二、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是達不到《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中規定的第三階段排放標準的,或排放可見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三、下列區域為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范圍(即低排區):我市城市建成區。24小時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在低排區使用。

      四、應急搶險工程使用的非道路機械不受上述使用區域限制,但應優先選用低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五、不符合低排區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通過技術改造升級,經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其尾氣排放符合低排區排放標準的,可以在低排區內使用。

      六、為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推廣使用,在劃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內,鼓勵優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

      七、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四、目的意義

      為進一步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本市空氣質量

      五、起草過程

            由我局牽頭起草,會同相關股室研究商定,并多次修改完善,于202010月最終形成此稿。

       

       

                     益陽市生態環境局沅江分局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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