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清理整治沅江市城市規劃區違法建筑和違法建設行為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2-05-25 16:22 信息來源: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作者: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瀏覽量:


      一、出臺的背景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對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現場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發展理念,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益陽市整治違法建設三年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市管理條例》、《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創建工作的需要,由我局牽頭,并負責起草了關于清理整治《沅江市城市規劃區違法建筑和違法建設行為》的通告。

      二、政策法規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益陽市整治違法建設三年專項行動方案(2022-2024)的通知》(益政辦函[2022]20號)要求,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的。

      三、整治的范圍

      市城市規劃區,益沅一級公路沿線兩側30米嚴管區、200米嚴控區已建成和新建的違法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

      四、整治的內容

      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存在的所有已建、新建的違法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

      五、整治的原則

      按照“誰建設誰拆除” 的原則,自通告發布之日起,限規定期限內由建設方和住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下達相關法律文書,依法予以集中拆除。

      六、整治的時間

      宣傳階段2022 410日至2022515

      自行拆除階段2022516日至2022531

      集中拆除階段202261日至2023630

      鞏固提升階段202371日至20241231

      七、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阻擾、妨礙國家機關公職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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