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沅江市賦予湖南沅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第三批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目錄〉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8-18 16:20 信息來源:沅江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作者: 瀏覽量:


      一、出臺背景

      2022年湖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園區建設二十條措施》提出,要賦予園區更大的審批服務自主權,全鏈條向園區放權賦能。根據省、益陽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縣級經濟管理權限要聚焦園區實際需求,做到“應放盡放”,推進標準化賦權、差異化承接,逐步有序“放到位”,打造具有園區特色的全鏈條閉環審批模式,實現“園區事園區辦”

      二、賦權依據

      《通知》主要依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園區賦權指導目錄〉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4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園區建設二十條措施〉》(湘政辦發〔202172號),并結合我市園區賦權工作實際制定而成。

      三、主要內容

      (一)賦權目錄

      第三批園區賦權目錄內容包括賦權事項名稱、實施主體、事項編碼、事項類別、賦權對象、賦權方式,事項類型分為5類: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檢查、其他行政權力、公共服務。共106項賦權事項,其中行政許可39項、行政確認9項、其他行政權力22項、行政檢查2項、公共服務34項。

      (二)工作要求

      1.確保賦權到位。各賦權部門要與園區簽訂賦權事項交接書,交接證書文本、檔案資料,為園區配置業務系統,加強對園區業務培訓和指導服務。

      2.確保承接到位。園區要明確承辦機構、人員,配備設施設備,對接賦權部門做好培訓服務工作,規范審批流程,編制辦事指南,建立健全賦權事項運行管理機制。

      3.規范權力運行。賦權事項統一納入省“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集中管理,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園區和賦權部門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誰行權、誰擔責”的原則,加強對賦權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確保不缺位、不越位。

      四、目的意義

      本次賦權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必然舉措,是做大做強園區助推園區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大手筆,是實現“園區事園區辦”、“一件事一次辦”的重要舉措,也是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園區賦權指導目錄>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49)文件精神的要求。

      五、起草過程

      從今年3月份開始,市行政審批服務根據上級關于向園區放權賦能的工作要求,多次組織有關業務工作負責人到園區調研,召開向園區賦權工作調研座談會,就賦權事項和賦權方式征求意見建議,探討確定擬下放事項清單,征求了園區和市直相關部門的意見建議,并多次進行修改完善,最終形成此稿。

       

       

      沅江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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