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賦予湖南沅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第三批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目錄》的通知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2-1638228 文號:沅政發[2022]7號 統一登記號:YJDR—2022—00004 簽署日期:2022-08-18 發文日期:2022-08-18 信息時效期:2027-08-18 所屬機構:沅江市人民政府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公開責任部門:沅江市司法局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濕地保護與發展事務中心,沅江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垂管單位,駐沅單位:

      為助推沅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創建“五好”園區,打造具有園區特色的全鏈條閉環審批服務模式,實現“園區事園區辦”,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園區賦權指導目錄〉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4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園區建設二十條措施〉》(湘政辦發〔202172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實施《沅江市賦予湖南沅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第三批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目錄》(以下簡稱《賦權目錄》),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確保賦權到位。各賦權部門要根據《賦權目錄》與園區簽訂賦權事項交接書或委托書,確保賦權事項受理、審查、發證等所有審批服務環節依法賦權到位。要明確賦權事項的具體內容、管理要求、運作流程、實施期限、法律責任等程序,交接證書文本、檔案資料,為園區配置業務系統,加強對園區業務培訓和指導服務,推動賦權事項全面落地落實。

      二、確保承接到位。園區要制定賦權事項承接工作方案,明確賦權事項的承辦機構、人員、崗位及職責,配備必要的配套設施、設備和技術力量,確保事項有效承接運行;要主動對接賦權部門和政務管理服務部門,接受指導監督,規范審批程序,優化審批流程,編制辦事指南;要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一件事一次辦”改革等改革要求,全面實行集中辦理、聯合辦理,落實并聯審批和容缺承諾等制度,推進賦權事項在園區企業服務中心“一站式”辦結;要落實全程代辦制度,組建專業化服務隊伍,實行上門辦、幫代辦、一次辦,切實提高承接能力和審批服務效率,持續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

      三、規范權力運行。《賦權目錄》明確的賦權事項統一納入省“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集中管理。對直接賦權事項,園區政務服務機構使用“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辦理,對外發生法律效力,承擔法律后果;對委托行使事項,采取“見章蓋章”方式行使,賦權部門應充分認可園區政務服務機構作出的審批服務決定,原則上不再作出任何實質性的審查審核;對服務前移事項,市直相關單位應派駐人員在園區窗口辦理。要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誰行權、誰擔責”的原則,加強對賦權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確保不缺位、不越位。因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引起的舉證、答辯、出庭應訴等具體法律事務,直接賦權事項由高新區負責;委托行使和服務前移事項由賦權部門負責,高新區予以協助。因行政審批服務發生的行政賠償,直接賦權事項由高新區自行承擔;委托行使事項由賦權部門承擔,并有權向高新區追償;服務前移事項由賦權部門承擔。市審改辦要定期組織對賦權事項運行情況開展督查評估,督查評估結果納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績效考核。

       

      附件:沅江市賦予湖南沅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第三批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目錄.doc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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