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管理辦法》的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避免無序建設、重復投資、低效應用,推動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4年12月31日相繼印發的《建立政務數據共享長效機制推動數據共享常態化運行實施辦法》(湘政辦發〔2024〕50號)、《湖南省加強政務信息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措施》(湘政辦發〔2024〕5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局代為起草了《沅江市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制定《管理辦法》的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建立政務數據共享長效機制推動數據共享常態化運行實施辦法》(湘政辦發〔2024〕50號)、《湖南省加強政務信息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若干措施》(湘政辦發〔2024〕51號)和《數字湖南強基提能攻堅行動總體方案》(湘政辦函〔2025〕16號)等文件。
三、《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計八章二十四條,由總則、分則、附則三部分組成。其中,分則部分從計劃申報、項目立項、項目建設、項目驗收、運行維護、監督管理等六個方面對政府投資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進行全面規范。對凡需財政評審的,進行前置技術審查(前置審批),并對項目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與監督。
四、出臺《管理辦法》的意義
制定該《管理辦法》,有利于構建一個多方協作的數據共享機制,通過政府各部門的緊密合作,對政府投資的信息化項目進行集約化建設與管理,避免重復建設、浪費投資、資源共享度低等問題。同時,通過統一使用市數據中臺進行數據歸集、治理、共享與應用,釋放協同價值,以應用為導向驅動數據共享,推動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和流通使用,既能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又能聚焦企業群眾高頻需求,切實提升企業群眾的獲得感與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