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森林防火禁火工作的通告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0-1294998 文號:沅政告〔2020〕6號 統一登記號:YJDR-2020-00011 簽署日期:2020-11-12 發文日期:2020-11-12 信息時效期:2021-05-31 所屬機構:沅江市人民政府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公開責任部門:沅江市司法局

       

       

      為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保護森林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森林防火禁火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020101日—2021531日為全市森林防火重點期。

      二、全市范圍內所有林場、林地、蘆葦蕩、風景旅游景點及林區邊緣外100米以內為森林禁火區。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攜帶火種進入禁火區域,嚴禁野外違規用火。

      四、禁火期間,各鎮場街道及所轄村(社區)負責人和護林人員,務必切實加強防火宣傳和值班巡查。重點地段、高火險時段要密集巡查,及時制止和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要強化特殊人群監護責任人的監管責任,嚴格落實監管措施。

      五、禁火期間,進入林區的人員必須服從護林人員管理,自覺遵守封山禁火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在禁火區野外用火的,依法從嚴懲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如發現森林火情,請立即撥打森林火警報警電話12119119。相關單位接到火警后,要及時啟動撲救預案,迅速出擊,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特此通告。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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