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發〔2025〕7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沅江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完善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據《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和《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沅江市人民政府對截至2025年6月20日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共計44件進行了全面清理,F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廢止文件:《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三無”船舶限期上岸的通告》(沅政告〔2020〕3號)等4件規范性文件。因文件主要內容與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位規范性文件規定不一致,或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的有關規定和違反公平競爭原則,或不適應現實需要,無繼續實施的必要,予以廢止(附件1)。
二、失效文件:《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清理整治沅江市城市規劃區違法建筑和違法建設行為的通告》(沅政告〔2022〕1號)等5件規范性文件。因文件有效期屆滿,或有效期未滿但所規定的事項已經完成,經評估不需繼續執行,宣布失效(附件2)。
三、修改文件:《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區域、時段劃定的通告》(沅政告〔2024〕2號)等2件規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后執行(見附件3)。
四、繼續有效文件:《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沅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沅政發〔2020〕7號)等33件規范性文件。因文件尚在有效期之內,并且其制定主體、權限、程序、內容、形式均合法,現予以確認繼續有效(附件4)。
上述廢止、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確認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自該文件發布之日起連續計算。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執行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并切實做好有關規范性文件廢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續管理工作。此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后,各相關部門對本部門負責實施的規范性文件,根據《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及時進行清理,確保規范性文件實施合法性、有效性,切實形成規范性文件動態管理機制。
附件:1.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共4件)
2.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共5件)
3.市人民政府確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共2件)
4.市人民政府確認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共33件)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附件1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共4件)
序號 |
文號 |
文件標題 |
清理結果 |
1 |
沅政辦發〔2020〕12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市本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 |
廢止 |
2 |
沅政告〔2020〕3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三無”船舶限期上岸的通告》 |
廢止 |
3 |
沅政發〔2022〕12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支持工業經濟發展“二十條”(2022修訂版)〉的通知》 |
廢止 |
4 |
沅政辦發〔2023〕4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工作規則〉的通知》 |
廢止 |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共5件)
序號 |
文號 |
文件標題 |
清理結果 |
1 |
沅政發〔2020〕4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的通知》 |
失效 |
2 |
沅政告〔2020〕1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工作的通告》 |
失效 |
3 |
沅政辦發〔2020〕16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沅江市鄉鎮(街道)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和〈沅江市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的通知》 |
失效 |
4 |
沅政告〔2020〕4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全市非法碼頭渡口專項整治的通告》 |
失效 |
5 |
沅政告〔2022〕1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清理整治沅江市城市規劃區違法建筑和違法建設行為的通告》 |
失效 |
附件3
市人民政府確定修改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共2件)
序號 |
文號 |
文件標題 |
清理結果 |
1 |
沅政告〔2020〕5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 |
修改 |
2 |
沅政告〔2024〕2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區域、時段劃定的通告》 |
修改 |
附件4
市人民政府確認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
(共33件)
序號 |
文號 |
文件標題 |
清理結果 |
1 |
沅政發〔2020〕7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沅江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 |
沅政辦發〔2020〕23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支持電子商務發展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3 |
沅政發〔2020〕8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4 |
沅政發〔2020〕9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5 |
沅政發〔2021〕1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賦予湖南沅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第二批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目錄〉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6 |
沅政發〔2021〕2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7 |
沅政發〔2021〕6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堤防工程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8 |
沅政辦發〔2021〕7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沅江市賦予鎮(街道)第二批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9 |
沅政發〔2021〕10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婦女發展規劃(2021-2025年)〉〈沅江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10 |
沅政發〔2022〕2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修訂稿)〉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11 |
沅政告〔2022〕2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含磷洗滌用品的通告》 |
繼續有效 |
12 |
沅政發〔2022〕7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賦予湖南沅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第三批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目錄〉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13 |
沅政告〔2022〕3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市廣場舞噪聲管控的通告》 |
繼續有效 |
14 |
沅政辦發〔2022〕18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十四五”中醫藥發展規劃〉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15 |
沅政告〔2022〕4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垃圾和流散物質運輸管理的通告》 |
繼續有效 |
16 |
沅政發〔2022〕10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17 |
沅政辦發〔2023〕3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沅江市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18 |
沅政發〔2023〕5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出生缺陷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19 |
沅政辦發〔2023〕12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街道辦事處消防委托執法實施方案〉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0 |
沅政辦發〔2023〕13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鄉鎮人民政府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職能職責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1 |
沅政辦發〔2023〕21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沅江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2 |
沅政辦發〔2023〕24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3 |
沅政辦發〔2023〕26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禁捕水域垂釣管理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4 |
沅政辦發〔2023〕29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5 |
沅政辦發〔2023〕30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6 |
沅政發〔2024〕3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高新區工業項目報建“零收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7 |
沅政告〔2024〕1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違規出租承租南洞庭湖省級自然保護區(沅江區域)內濕地洲灘的通告》 |
繼續有效 |
28 |
沅政辦函〔2024〕18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備案會商制度〉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29 |
沅政發〔2024〕6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30 |
沅政辦發〔2024〕5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加油站涉稅數據云平臺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31 |
沅政辦發〔2024〕14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
繼續有效 |
32 |
沅政告〔2025〕1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
繼續有效 |
33 |
沅政辦發〔2025〕7號 |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十條措施〉的通知》 |
繼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