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濕地保護與發展事務中心,市直有關單位:
《沅江市廣場舞噪音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14日
沅江市廣場舞噪音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為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切實解決居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廣場舞噪聲擾民問題,促進廣場舞健康、文明、有序開展,給廣大人民群眾創造舒適、文明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益陽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沅江市民文明公約》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2022年9月至12月在全市開展廣場舞噪音整治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標
以活躍群眾文化生活、提高公民身體素質和道德素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根本,以引導、規范為重點,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各負其責、分類解決”和“政府主導、部門參與、基層為主、群眾滿意”的原則,集中開展廣場舞規范整治專項行動,嚴厲查處侵害群眾利益和干擾群眾正常生活的廣場舞噪聲污染、擅自改變公共區域用途等違法行為,實現廣場舞等娛樂活動健康、有序、文明開展,切實改善城區噪聲環境質量,保障群眾身心健康,為全市人民營造溫馨、和諧、幸福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沅江市廣場舞噪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郭強任組長,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組長曹文偉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文旅廣體局、市委網信辦、市融媒體中心、市城管執法局、益陽市生態環境局沅江分局、市住建局等市直單位及各鎮、街道、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市公安局城管大隊,由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石磊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實施。
鎮(街道、中心)也要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轄區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區域與時段
1.占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小區等戶外公共場地,使用音響器材開展的排舞、有氧健身操、搏擊操、啦啦操、健身腰鼓、健身秧歌等健身娛樂活動的區域;
2.主城區和各鎮(街道、中心)社區內的公園、廣場,城市道路、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及居民住宅區周邊100米范圍內的區域。
3.醫院、學校周邊全天時段(00:00至24:00)禁止開展產生噪聲的娛樂活動。
4.機關、科研單位等辦公場所周邊上班時段禁止開展產生噪聲的娛樂活動。
5.居民住宅區、公園、廣場、城市道路周邊100米內午間時段(12:00至15:00)、夜間時段(21:00至次日7:00)禁止開展產生噪聲的娛樂活動。
對于重復投訴、群眾反映強烈的噪聲污染問題將掛牌督辦。
(二)重點內容
1.在道路及路上隔離帶、停車場、禁止進入的綠化區、健身器材區、各類球場等專業場所組織廣場舞等娛樂活動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行為;
2.在公園、廣場、街道等公共場所組織廣場舞等娛樂活動時產生不符合相關規定音量的行為;
3.在學校、醫院、住宅小區、機關、科研單位、圖書館等室外100米內或管控時段內進行廣場舞活動的行為;
4.高考、中考、學業考試和國家公祭日、哀悼日等特殊時段,違反規定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生產經營活動。
四、工作措施
在全市廣場舞噪音整治工作中,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導、部門監管、群眾自愿參與的長效機制,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廣場舞設備、音量等方面的規定,文明參與廣場舞活動。
(一)嚴格規范管理,制定長效機制。規范各個場地的舞曲,形成政府主導、基層組織實施的常態化管理。對個人擅自組織廣場舞的依法予以取締,以達到廣大群眾滿意的目標。鎮(街道、中心)和社區要加強各個團體的思想疏導、宣傳工作,防止在整治過程中激化矛盾。
(二)明確規范時間,確定跳舞地點。由市城管執法局、市文旅廣體局聯合制定廣場舞時間,區分冬季和夏季廣場舞時間。廣場舞冬季時間: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晚上19:00至20:30分;夏季時間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晚上19:00至21:00。另有臨時文件禁止跳廣場舞的從其規定,進行臨時管制。同時對目前廣場舞比較集中的蓼葉湖公園、休閑公園、郭家湖公園等重點部位分類劃分廣場舞舞蹈跳舞區域。
(三)廣泛宣傳發動,加強宣傳教育。市委宣傳部、市融媒體中心、市文旅廣體局等部門要將市政府出臺的公告,利用電視、新聞媒體、LED顯示器、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廣泛宣傳,切實解決廣場舞噪音給群眾生產、生活帶來影響的突出矛盾問題。
(四)各部門各司其責,確保整治實效。公安、宣傳、融媒體、網信、生態環保、城管、文旅廣體、屬地等部門單位要加強配合,形成政府主導“一盤棋”的格局,明確各自職能職責,堅定整治決心,確保整治實效。
(五)強化聯合執法,增強法律震懾。公安、生態環境、城管、文旅廣體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每月開展2次以上執法行動,對廣場舞使用的音響進行音量分貝測試、控制。對屢勸不改的,要依法處理,為廣大市民營造良好的社會生活環境。對群眾舉報投訴廣場舞噪音擾民的區域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沒收音響設備,提高法律震懾力。
五、職責分工
市委宣傳部:負責環境噪聲污染的宣傳引導,通過沅江發布等微信公眾號及自媒體強化宣傳。
市委網信辦:組織全市自媒體加強對廣場舞規范整治的宣傳,負責輿情管控引導工作。
市融媒體中心:充分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加大對廣場舞整治工作的宣傳,努力給市民營造和諧幸福的生活環境。
市公安局:負責對在道路及路上隔離帶組織廣場舞等娛樂活動影響安全交通的行為、廣場舞使用音響器材產生的音量不符合規定的噪音擾民行為進行巡查勸阻,對不聽勸阻或警告無效的,依法從嚴查處。
市文旅廣體局: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引導廣場舞愛好者群體規范、文明開展活動。對廣場舞健身活動團隊實行登記備案制度,鼓勵設立社團組織,督促加強自律管理。通過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溝通協商、召開座談會、簽訂自覺遵守公共場所秩序防止發生噪聲污染行為的自律承諾書等形式,引導廣場舞健身活動的負責人(組織者)和參與者自覺規范健身行為,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益陽市生態環境局沅江分局: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對廣場舞使用音響器材產生的音量依法進行檢測。
市住建局:負責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制止住宅小區內廣場舞活動噪聲擾民行為,所在社區負責老舊、開放小區廣場舞噪音擾民行為勸導,配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噪聲污染行為。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配合公安機關對廣場舞使用音響器材產生的音量不符合規定的噪聲擾民行為進行巡查勸阻,配合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活動。
鎮(街道、中心):落實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對轄區廣場舞開展情況進行摸底登記,并依托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充分發揮協調功能,利用“村村響”加大宣傳力度,對在禁止進入的綠化區、健身器材區、各類球場等專業場所組織廣場舞等娛樂活動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行為及時勸導,引發矛盾沖突的第一時間勸解并通知職能部門處置。
六、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2022年9月1日-9月15日)。發放倡議書、公告信,通過報紙、廣播、論壇、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大力宣傳相關法律規定,并有針對性地深入居民區、商業網點、歌舞娛樂場所以及學校、醫院周邊開展宣傳教育,爭取群眾理解支持,自覺降低、減少噪聲污染。
(二)調查摸底(2022年9月16日-9月30日)。各鎮(街道、中心)負責,組織社區干部、網格員對所轄區域內廣場舞健身噪聲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掌握其組織者、參與人數、活動時間等情況,并登記、造冊、建檔,匯總后報送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2022年10月1日-10月31日)。市公安局牽頭,會同市文旅廣體局、市城管執法局、益陽市生態環境局沅江分局、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對廣場、公園、街道、居民小區等露天公共場所組織廣場舞活動產生的環境噪聲污染進行整治。
(四)整章建制(2022年11月1日-12月底)。相關職能部門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出臺《沅江市廣場舞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規定》,考核結果與文明城市創建績效掛鉤;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及時總結專項整治行動成效與不足,建立常態化聯合巡查工作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果,防止環境噪聲污染反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此次專項整治事關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城市文明形象和文明創建大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堅決貫徹落實,努力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社會生活、學習環境。
(二)密切協作配合。各職能部門要密切協作、協調防治、聯動執法,積極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推動落實綜合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各司其職、分工聯動、齊抓共管的長效工作機制。
(三)強化督導檢查。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要求,此次專項整治作為文明創建集中整治項目之一,將由市政府督查室開展督查并全市通報結果,對因工作不到位導致考核扣分、影響創建大局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