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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開

      沅江市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貫徹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湖南省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依法獲取交通運輸局信息,結合實際,制定《沅江市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沅江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tsfyswkj.com)交通運輸局子網站上查閱《指南》。

      一、負責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工作的機構為沅江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辦公地址:沅江市金桔路11號,郵政編碼:413100;聯系電話:0737-2810880;傳真電話:0737-2810884;電子郵箱yjsjtysj@126.com,辦公時間:8:00-17:30(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目錄》(公開權利人可在"中國沅江"政府網站和交通運輸局子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到本單位負責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辦公室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交通運輸局信息,主要采取在沅江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tsfyswkj.com 。)和交通運輸局子網站上公開。此外,還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新聞發布會、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交通運輸局信息,自該交通運輸局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交通運輸局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開權利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范圍以外且不屬于《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不予公開的信息,可以向本單位通過申請獲取。本單位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所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加工或者制作、搜集等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沅江市交通運輸局政務公開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公開權利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信息,應填寫《沅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網站下載。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當附上身份證復印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精神,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效率,請公開權利人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出申請,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所申請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內容。

      根據《實施辦法》和國土資廳發〔2013〕3號、湘政辦函〔2013〕125號規章文件精神,如需獲取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用地的批準文件,請向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申請。

      2.申請方式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公開權利人可以在"中國沅江"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系統上直接提出申請,也可下載《申請表》,填寫后發送至指定郵箱:yjszwzx@163.com 。

      2)信函、傳真申請。公開權利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按上述方式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當面口頭提出申請,本單位受理機構應對公開權利人的基本情況(如公開權利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系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本單位不受理通過電話、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公開權利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1)審查。

      ①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公開權利人予以補正。

      ②公開權利人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部門不同,為提高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對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公開權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及時登記,并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

      3)答復。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下列情形予以答復(特殊情況經審批可以延長20個工作日):

      ①所申請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③對不屬于本單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時告知公開權利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單位的,告知公開權利人該單位的聯系方式;

      ④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⑤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公開權利人更改、補充申請。

      4.收費標準

      本單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條例》規定將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具體費用標準以上級物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為準。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